第九十四章喜欢-《春风拂晓来种田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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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,星辰时不时地给晓晓夹菜,惹得马秋英频频的看向他们。

    星辰看起来得有十三四的样子了,虽然晓晓说他脑子有些不好使,可是这么高高的一个男子坐在这里,还时不时地给晓晓夹菜,她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不像那么回事。

    “星辰,这些饭菜可还合你胃口?”

    “嗯,我很喜欢吃。”

    “喜欢就多吃一些,把这当成自己的家,不用客气。”

    马秋英说完看向了晓晓:

    “晓晓,这星辰一个人确实可怜,让他住在我们这里也无妨。这样的话,牛牛他们刚好也多了一个弟弟……嗯,玩伴儿。”

    觉得说弟弟并不太合适,人家智商是不在,可是年龄,身高都在啊。

    “不,我不要,我要当大姐夫。”

    星辰放下手里的筷子,一字一句地向马秋英说道。

    马秋英一时愣住,牛牛和青青俩人更是石化在那里,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。

    而晓晓在听后,直接一口汤喷了出来,瞬间桌子上的饭菜都遭了殃。

    “大姐,我还没有吃饱。”

    牛牛是最先反应过来的,在看到桌子上的狼藉时,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,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    晓晓连忙收拾,她真的不是故意的,主要星辰这话说的,她一点点防备都没有。

    在深山的时候,她调戏他,他还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,这刚给他带回家,就换了态度,没有任何预兆。

    尤其是她婆婆还在呢,敢不敢给她一点点儿心理准备?!

    “星辰,不许乱说话,好好吃饭。”

    佯装板起面孔训斥道,

    “娘,他现在的智商和牛牛的差不多,你别当真。”

    牛牛……

    他智商低吗?他只是年龄小而已,好么?!

    “你喜欢晓晓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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