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些小饭店的招牌,都是电脑中黑体、行楷、仿宋体等现存的字体,唯有她这招牌的字,是她自己写的。字体虽然有些瘦弱乏力,但也显示出了她的气质。 “党参,把这招牌给我拍下来,刷成照片给我!” 土党参用快速手机拍摄之后,转而对萧星辰说:“萧哥,白璐开这两年饭店,已经换了五个地方了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你看洪门周三那样儿,你说,她这饭店还能开下去吗?她的饭店开到哪里,他也就跟到哪里。” “他这是为什么?” “白璐漂亮呗!洪门周三就是因为失恋而犯病的,他见白璐,眼睛就会发直!你看这些食客的眼,他们都是想看一下她的呀!” “你小子,吃饭也总是来她这吃吧?” “嗯!”土党参毫不隐瞒的答道。 “她的饭菜的味口好吗?” “哪里?一般般的,这是看她一眼,心里就舒服呗!” “……” “萧哥,你有办法把洪门周三弄走?” “……那还不简单?” “我是说,永远让他离开白璐?” “……”萧星辰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然后嘴角微微上翘。“白璐这人也躲着不见我们,总得把肚子混饱再说吧?” 刚才,白璐认出萧星辰那时起,浑身如披一层冰水。 她知道,萧星辰混得出息了,在龙都军医大学上学。饭店里,总有一些消息灵通的人士,谈论萧星辰,因为他是琥珀市的人,大家谈到他,都引以为骄傲! 他是国际级的大英雄,不能说在全国有多少人知道,但在琥珀市,可以说是家喻户晓。 只是,这位英雄不愿上电视,认识他的很少罢了。 别人不认识他,但白璐也许相隔四十年后再相见,也会认识他的! 两年前,父母为她介绍了一个当官人家的子弟,风流倜傥,她与他相识了。当时,她并没有和萧星辰断绝。 她感觉自己脚踩两只船,非常对不起萧星辰,那一天,一个冲动,便约他在鸿融大厦1313房间,与他告了别。 后来,她的父母听人说,介绍给女儿的是个花花公子,一副比萧星辰光鲜的外表,有一个光亮的家庭,但却是个朝三暮四、不学无术,成天花天酒地的家伙。 与萧星辰分手之后两个月,她便与他分了手。 母亲再也不好意思给她介绍对象,她也决定与过去告别,开起了小饭店。没上大学的原因与土党参相似,学习成绩太差,虽然在这个大学普及的年代,她还是选择了创业。 她虽然比打工要多赚一倍的钱,但她活的并不开心!纠缠她的男人,经过三两次拒绝之后,总能离她而去。而像洪门周三这样的,你却无法将他赶走。 虽然,洪门周三从不进她的饭店,但他只要吃饱了,他就会来到她饭店的门前,只要白璐出现在店外,他的眼睛就像锥子一样扎在她的脸上。 如果洪门周三不是左手始终抓住下边,并把下边暴露出来,也许她能忍受,因为他从没有对她的人身造成威胁。 第(2/3)页